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反间谍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第2种观点: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以下职权:侦查;拘留;预审;执行逮捕;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任务时应当依法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八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