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悔婚彩礼返还问题以及女子悔婚拒退彩礼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关于悔婚彩礼返还问题
悔婚彩礼并非一定要归还。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接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支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女子悔婚拒绝退彩礼怎么办
女子悔婚拒退彩礼,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解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应当返还彩礼。《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订婚之后悔婚退彩礼规定
是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之下,可以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退还彩礼。订婚给的彩礼不属于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二)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提前结婚或推迟结婚。然而,在订婚之后,由于各种原因,悔婚退彩礼的现象也日益增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权益在这里,应该如何维护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婚姻。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你在订婚之后后悔了,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要求。而彩礼作为婚姻关系的一部分,如果出现悔婚或退婚情况,彩礼应当退还。当然,如果彩礼是根据习俗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则不能要求返还。
在此,提醒广大年轻人,在结婚前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后悔。如果不幸出现悔婚或退婚情况,应当及时了解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彩礼返还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遵循法律规定。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予以支持。女子悔婚拒退彩礼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应当返还彩礼。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未共同生活或给予彩礼的一方造成生活困难等,应予以酌情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